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1月30日瑞安市教育系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会议的精神,现就开展教职工(学生)信息再排查和动态信息日报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情况再排查
全市教育行政机关(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原摸排信息的基础上,再一次全面开展全体教职工、学生动态疫情的精准摸排,压实责任,校自为战,班自为战。教职工(学生)重点排查对象为:①湖北籍人员;②和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集中观察);③从湖北省回瑞人员(居家观察)。
《瑞安市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教职工(学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教职工汇总表报送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蔡忠清,联系电话:653237,邮箱:55017313@qq.com;学生汇总表(学前)报义教科,联系人:周海珍,联系电话:615515,邮箱:yjk0577@163.com;学生汇总表(初中、小学)报义教科,联系人:陈桂芬,联系电话:657368,邮箱:cgf200305@163.com;学生汇总表(高中)报中教科,联系人:朱海燕,联系电话:676118,邮箱:934217751@qq.com。于2月2日下午15:00前,学区属学校由各教育学区汇总后打包上报,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学校名称需使用全称)。
二、动态日报制
2月3日开始实行学校疫情动态变化日报制度,每日动态报送链接将于每日当天上午发送至“教育系统防控群”,于当天下午15:00前,各教育学区汇总后上报,直属学校直接上报,无新动态学校也需“零报告”(学校名称需使用全称)。
三、报送要求
1、各学区、直属学校(幼儿园)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避免重复报送。
2、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摸排和报送工作,填报时,不得有任何疏漏;若出现瞒报、漏报、迟报、不报及其他行为失职失责,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瑞安市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教职工(学生)信息采集表》
瑞安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瑞教疫防办〔2020〕8号)关于开展瑞安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信息再排查的通知1.31.doc